揭西报道 发表于 2013-1-15 09:09:41

我市积极发动和利用民间力量,成立市长特派员

我市积极发动和利用民间力量,将分期选派一批民营经济市长特派员,监督政府部门的涉企行为,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民营经济市长特派员(以下简称“市长特派员”)专指由市人民政府通过一定程序选派,在一定时期内代表市长,受理民营企业投诉,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企业投诉案件,直接向市长负责的社会人士。市长特派员与中小企业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与职能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市近期出台了《揭阳市民营经济市长特派员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市长特派员制度实施规范,对市长特派员应当具备的条件、遴选程序、职权和义务、待遇和任期等细则作出了规定。按照市长特派员的遴选程序,市长特派员候选人将由市、县级人大、政协、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等单位推荐,最终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将提交市人民政府审定,由市人民政府分期选派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市长特派员候选人的推荐、审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我市积极发动和利用民间力量,成立市长特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