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同乡网 发表于 2019-3-29 10:16:08

清明期间,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爆竹!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但是,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清明期间也成为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揭阳绿水青山,值此2019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特致信全市人民,希望大家支持参与森林防火,携手度过一个文明、祥和、平安的清明佳节。
一、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我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全市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在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清明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请广大市民倡导践行文明祭祀风尚。全体市民要坚持从我做起,结合文明创建工作,自觉摒弃烧香纸、燃香烛、放鞭炮等传统祭祀行为,践行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祭祀方式,坚决防止因扫墓祭拜而引发森林火灾,以此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对历史的传承、对生活的热爱、对社会的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参与森林防火。打好清明期间护林防火守卫战,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清明期间,我市各林区主要路口均设立临时检查站,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检查,对纸钱、烟花爆竹进行收缴,请广大市民朋友予以支持配合。请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痴呆聋哑等特殊人员的有效监护,严防失火烧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市民朋友们,请“像呵护我们的眼睛一样爱护森林”。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讲文明、树新风,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打造生态揭阳、美丽揭阳尽自己的一份力!

揭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揭阳市应急管理局揭阳市林业局揭阳市民政局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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