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3175 发表于 2016-12-15 09:13:21

揭阳多家银行本月开始实施新规 转账有了“后悔药”

 日前,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银行卡新规本月正式实施。

  近日,记者走访榕城区多个银行营业网点和ATM自助取款点了解到,多家银行已按此规定执行,有关个人银行账户分类、ATM转账时效等方面的新规均已实施。业内人士提醒,《通知》出台的主要目的是切实保护账户资金安全,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市民在给予支持配合的同时,仍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新型网络诈骗。

  走 访 多家银行已执行新规

  根据《通知》,本月开始,个人银行账户实行分类管理,分为Ⅰ类、Ⅱ类、Ⅲ类账户,同一个人同一银行仅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结算账户。如果已经有Ⅰ类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在加强转账管理方面,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跨行和向他人转账的,24小时后才会到账;如果对转账存疑,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此外,还有强制清理“僵尸户”等各项规定。

  本月2日和5日,记者在晓翠路、建阳路、进贤门大道等多家银行营业网点走访发现,不少营业大厅都张贴着新规的相关通知。记者在晓翠路一家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借记卡,由于记者已经有一张该行的借记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本月1日开始已实行新规,现在一张身份证只能在一家银行办理一张借记卡(相当于Ⅰ类账户),想再办卡的话只能办Ⅱ类账户。随后,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走访了农行、中行、工行等营业网点都得到同样的答复。在中行一个营业网点,记者见到有市民主动到柜台注销手头上闲置不用的银行卡。而1日晚上,记者在建设银行的ATM自助取款机进行转账操作,与之前所不同的是,转账结束后界面跳出“转账后24小时到账”的提示语。

  亮 点 ATM转账有“后悔权”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本次实施的一系列银行卡新规中,有关转账安全管理的规定颇受市民关注。

  据了解,新规实施前,银行普遍提供转账实时到账服务,这虽然方便,但也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分子和其他不法分子快速转移资金提供可乘之机。如今“ATM转账24小时后资金才能到账”,也就是说,在转账后的24小时内,如果市民意识到汇错账户或者不想汇款了,可通过电话等渠道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这次转账,这一规定也是新规中的亮点。对于这项规定,不少市民纷纷点赞,但也有部分人担心这个延时转账的规定会对正常转账造成不便。

  “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大多数受害人是在不法分子的诱骗下,通过ATM向诈骗账户转账。受害人大多在完成转账后的较短时间内意识到上当受骗,但资金已经转出,并被不法分子立即转移。有了转账‘后悔权’,就可以帮助这部分受害者挽回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对此,有银行从业人士提醒,市民在日常交易中,通过ATM机转账的,具体到账时间与到账事实一定要以查收余额为准,以防有人利用这24小时“后悔期”实施诈骗。

  该专业人士同时介绍,个人转账并非只有ATM机一个渠道。急需用钱的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柜面等渠道办理转账业务,并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行选择资金到账方式和时间。目前,不管是在柜面办理转账还是在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都有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可以选择。

  提 醒 仍需提高风险意识

  在多家银行的官网中,记者看到银行均配合新规发布了相关公告,其中“加强高风险账户管理”一条中写道:“自2017年1月1日起,如您(贵单位)名下有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涉案账户,我行将中止该账户所有业务。我行将通过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通知,请您(贵单位)接到我行通知后,积极配合我行核实您(贵单位)的身份……若您(贵单位)确认名下银行账户为他人冒名开立的,我行将按照冒名开户有关流程进行处理。”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许多银行会针对高风险账户出台相关政策。比如,新规中关于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日累计分别超过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确认后方可转账;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等,各银行也都会有相应的细则来实施。

  该业内人士认为,银行对大额转账加强管理,可能会给经常需要大额汇款的人带来不便,但对市民来说,根本上还是出于对储户资金安全的保护,希望市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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