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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新闻] 清明期间,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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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9 10: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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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但是,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清明期间也成为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揭阳绿水青山,值此2019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特致信全市人民,希望大家支持参与森林防火,携手度过一个文明、祥和、平安的清明佳节。


一、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我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全市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在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清明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请广大市民倡导践行文明祭祀风尚。全体市民要坚持从我做起,结合文明创建工作,自觉摒弃烧香纸、燃香烛、放鞭炮等传统祭祀行为,践行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祭祀方式,坚决防止因扫墓祭拜而引发森林火灾,以此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对历史的传承、对生活的热爱、对社会的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参与森林防火。打好清明期间护林防火守卫战,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清明期间,我市各林区主要路口均设立临时检查站,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检查,对纸钱、烟花爆竹进行收缴,请广大市民朋友予以支持配合。请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痴呆聋哑等特殊人员的有效监护,严防失火烧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市民朋友们,请“像呵护我们的眼睛一样爱护森林”。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讲文明、树新风,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打造生态揭阳、美丽揭阳尽自己的一份力!



揭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
揭阳市林业局
揭阳市民政局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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